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425********05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523民初304号 |
案号 |
(2021)皖1523执10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舒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姚莉分期向原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险支付保险金赔偿款53033.33元,分别于2020年10月1日、2021年10月1日、2022年10月1日前等额支付计53033.33元;二、若被告姚莉未按上述期限履行支付义务,原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就上述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当事人就本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23元,由姚莉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舒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时间 |
2021-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