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邢台市海纳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588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503民初2090号
案号
(2019)冀0503执13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张兴军与中糠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偿还原告张忠方1000万元并按年利率24%偿付自2015年1月24日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邢台市海纳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三、驳回原告张忠方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800元,被告张兴军、被告中糠股份有限公司负连带缴纳义务。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7-30
发布时间
2019-12-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冀0503执1323号
立案日期
2019-07-30
执行法院
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008180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周利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533695880285M
登记机关
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威县县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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