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622********49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24民初313号 |
案号 |
(2021)皖0124执18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庐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夏磊、张蕊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安徽金信典当有限公司借款510000元及其利息216400元(利息按月利率20‰标准从2018年3月9日起计算,其中40000计算至2019年3月6日,510000计算至2019年11月6日,后期利息按本金510000元并按上述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二、被告夏文生对被告夏磊、张蕊的上述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4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064元,减半收取5532元,由被告夏磊、张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庐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时间 |
2021-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