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30********65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623民初5712号 |
案号 |
(2021)皖1623执24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涛、韩齐山自愿偿还原告王涛借款24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6月1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偿还30000元;于2019年1月31日前偿还20000元,于2019年6月30日前偿还5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60000元,余款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二、原告王涛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80元,减半收取2540元,由被告郑涛、韩齐山负担。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时间 |
2021-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