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古伟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1127********67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北海仲字第Z3034
案号
(2021)湘1127执5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蓝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裁定如下:1、裁令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编号为zxh2019041600426486的《个人借款额度合同v2.0》;2、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归还借款本金及到期应还利息共计18139.95元;3、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罚息,其中第一部分为截至2020年9月24日的罚息1427.8元;第二部分为以剩余未还本金17358.92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0.0006的标准,自2020年9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4、裁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210元(申请人已预缴该费用,被申请人应直接支付给申请人)。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蓝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6-02
发布时间
2021-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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