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尚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530********45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823刑初8号
案号
(2021)皖1823执3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泾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余苏谷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19日起至2027年10月18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二、被告人汪尚华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19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三、被告人金国强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四、被告人余玺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被告人余苏英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判处的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六、被告人黄晓本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138-(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13日起至2022年10月9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七、被告人王志良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10日起至2022年3月9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被告人郑勤军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判处的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九、被告人吕新晓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13日起至2022年8月11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十、被告人洪春水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13日起至2022年3月12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十一、被告人胡松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判处的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十二、被告人刘德荣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判处的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十三、被告人童来胜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139-(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判处的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十四、被告人陈大辉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判处的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十五、被告人陈和文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判处的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十六、被告人许小双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判处的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十七、扣押在案的砂石拍卖款3180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十八、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已退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不足部分,继续追缴或责令退赔)。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泾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2-19
发布时间
2021-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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