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苗春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5********46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225民初3475号
案号
(2021)皖1225执34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苗春柱支付原告陈海林工资款25840元,于2021年6月15日前支付工资款86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工资款8600元;于2021年7月15日前支付工资款8640元。如逾期不履行,原告陈海林可以就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223元,由被告苗春柱负担。2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7-06
发布时间
2021-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