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吕家乐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802********12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08刑终72号
案号
(2021)粤0802执9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限原审被告人姚周平、梁土光、吕家乐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连带赔偿上诉人张玮民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4561.3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5-07
发布时间
2021-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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