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182********22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322民初1212号 |
案号 |
(2021)皖0322执恢3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五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冯涛欠原告潘成家工资款7700元,于2019年4月25日前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潘成家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五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时间 |
2021-07-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