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卫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1025********24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1025民初284号 |
案号 |
(2021)湘1025执2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至2020年3月5日止,被告黄卫林尚欠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武县支行本金16 374.31元、利息2 275.08元、费用3 994.24元,以上合计22 643.63元; 二、上述款项被告黄卫林分10个月还清,自2020年7月1日起,每月1号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武县支行借款本息1 000元(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共计9个月),被告黄卫林于2021年4月1日前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武县支行剩余借款本息13 643.63元;三、2020年3月5日以后的利息及费用按照双方签订的信用卡合约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四、如被告黄卫林不能按上述协议按期归还欠款,则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武县支行有权就剩余的所有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时间 |
2021-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