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鹏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2********76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322民初4978号 |
案号 |
(2021)皖1322执7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被告丁鹏飞自愿于2021年1月30日前分期偿还原告陈健装修款58000元(2020年8月30日支付20000元,2020年9月30日支付5000元,2020年10月30日支付5000元,2020年11月30日支付5000元,2020年12月30日支付5000元,2021年1月30日支付18000元),原告陈健表示同意。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250元,减半收取625元,由原告陈健承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时间 |
2021-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