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鹏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22********76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322民初4978号
案号
(2021)皖1322执7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萧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被告丁鹏飞自愿于2021年1月30日前分期偿还原告陈健装修款58000元(2020年8月30日支付20000元,2020年9月30日支付5000元,2020年10月30日支付5000元,2020年11月30日支付5000元,2020年12月30日支付5000元,2021年1月30日支付18000元),原告陈健表示同意。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250元,减半收取625元,由原告陈健承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萧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3-02
发布时间
2021-07-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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