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1124********59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川成蜀证执字第734号
案号
(2021)湘1124执9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道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由被执行人范超给付申请人天津恒通嘉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37252.51元,2、违约金320.79元3、律师费15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道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7-07
发布时间
2021-08-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