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卜俊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103********455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0921民初144号
案号
(2021)湘0921执8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卜俊龙向原告孙志兰支付装饰装修款15500元,此款于2021年4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二、原告孙志兰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案件受理费256元,减半收取128元,被告卜俊龙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6-25
发布时间
2021-08-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