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8********01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226民初3818号 |
案号 |
(2021)皖1226执25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颍上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孙刚向上海奉一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王光泽支付60万元工程款,该款于2021年1月31日前给付20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40万元(该款汇入上海奉一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王光泽指定的账户,账户名:张迎运,开户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高新支行,账号6217856300025955892);二、若孙刚有任何一期逾期付款,则需承担逾期违约金3万元,上海奉一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王光泽有权就剩余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3三、上海奉一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王光泽与孙刚就涉案的房地产开发工程,双方的权利义务全部终止,永无纠缠;四、上海奉一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0800元,减半收取计15400元,保全费5000元,由上海奉一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颍上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时间 |
2021-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