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黎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222********89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1322民初1133号 |
案号 |
(2021)湘1322执恢4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黎强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陈建本金4156163.52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从2016年9月20日起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但其中从2019年5月8日起至2019年9月10日止不计利息,已付500000元);款项汇至:新化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新化支行,账号8001 5743 422 0017;二、驳回原告陈建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408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79088元,均由被告黎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时间 |
2021-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