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宝鸡华荣影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6103********Y44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陕0304民初99号
案号
(2019)陕0304执8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由被告宝鸡华荣影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原告赵贵宝劳动报酬22380元及利息873.52元(以22380为本金,以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为利息,从2018年2月11日计算至2018年11月1日); 二、驳回原告赵贵宝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宝鸡华荣影视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2元,由被告宝鸡华荣影视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19-09-11
发布时间
2019-11-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陕0304执847号
立案日期
2019-09-11
执行法院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3775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薛列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301MA6X93Y447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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