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421********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421民初1980号 |
案号 |
(2021)皖0421执24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凤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孙良帅偿还原告石尚城借款本金40000元、利息613元,本息合计40613元,此款于2020年6月20日前履行;二、如被告未按上述第一项确定的期限履行债务,应当自2020年6月20日履行期限届满时起继续以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分继续支付原告借款利息,直至借款清2偿时止;三、被告黄鑫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四、案件受理费816元,减半收取计408元,由被告孙良帅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2020年5月25日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凤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