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缪平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222********00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0222民初1621号 |
案号 |
(2021)皖0222执恢2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繁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缪平波、卫爱萍共同归还原告安徽繁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55万元及逾期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6年6月8日起,至该55万元借款全部付清之日止)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繁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