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03********12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502刑初99号 |
案号 |
(2021)甘0502执6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伏文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12日起至2022年8月11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被告人刘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12日起至2022年6月11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伏文成、刘博退赔损失主王志巍经济损失7700元、王天时经济损失22980元、天水市电信局七里墩支局经济损失1900元、严爱玲经济损失3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时间 |
2021-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