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322********27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04民初1861号 |
案号 |
(2021)冀0104执3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明杰、王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立群借款150000元及利息(自2018年12月1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80元,由被告李明杰、王婷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时间 |
2021-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