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822********33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822民初948号 |
案号 |
(2021)皖0822执8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夏毅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詹诗聪支付服装加工费4700元;二、驳回原告詹诗聪的其他诉讼请求。以上款项汇至: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怀宁县支行,开户名称:怀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账号:100488012260010001003708。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詹诗聪负担13元,被告夏毅负担12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