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卓越互动鞋业工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66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5102民初467号 |
案号 |
(2017)粤5102执1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东卓越互动鞋业工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原告潮州市开发区国懋皮革店货款人民币425000元并支付违约金(计算方法:2016年3月1日起至4月19日止以人民币15910元计;4月1日起至4月19日止以人民币56820元计;4月2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还款之止以人民币425000元计。上述均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计付)。二、被告卢楚湘对被告广东卓越互动鞋业工贸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潮州市开发区国懋皮革店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8396元,由被告广东卓越互动鞋业工贸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7-02-22 |
发布时间 |
2019-1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卢楚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100566678347N |
登记机关 |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湘桥分局 |
注册地址 |
潮州市湘桥区陈桥管区浮陇山片列16号厂房第五层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