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边巴加布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42301********2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藏0202民初739号 |
案号 |
(2021)藏0202执7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边巴加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古律一次性支付购车款300,000元及逾期支付违约金90,000元,共计390,000元;二、驳回原告古律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00元,由原告古律负担182.5元,由被告边巴加布负担7,11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时间 |
2021-08-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