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625********197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522刑初11号
案号
(2021)皖0522执14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含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汪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2月27日起至2019年9月28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交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含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7-05
发布时间
2021-08-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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