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422********387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0422民初475号
案号
(2021)皖0422执24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弟偿还原告达传学借款本息合计233773.75元,于本协议签订时付44312.5元,于2021年7月9日前付82936.25元,于2022年7月9日前付清余款106525元;二、如被告张弟对上述任一笔还款逾期,原告可就剩余未履行款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按年利率6.525%计算利息,息随本清;三、被告周圣超对上述款项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四、原告达传学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五、原被告双方在本协议履行后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原告达传学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7-26
发布时间
2021-08-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