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康巧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123********452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1民终7108号
案号
(2021)冀0123执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维持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2020)冀0123民初70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2020)冀0123民初70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康巧向陈世翔返还彩礼款75000元。限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二审案件受理费2,490元,由上诉人陈世翔负担1245元,由被上诉人康巧负担1245元。如果被上诉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正定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2-26
发布时间
2021-08-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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