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靳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826********06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04民初3315号 |
案号 |
(2021)冀0104执12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北银骏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爱骏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靳涛共同向原告石家庄华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共计70万元(分别于2021年1月25日前支付10万元;2021年2月25日前支付10万元;年月25日前支付10万元:2021年月2日前支付10万元:2021年6月25日前支付10万元;2021年7月2日前支付10万元,述款项直接转入中国工商银行石家正大支行,户名为:李星,账号:6212260402005579766);二、若被告河北银骏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爱骏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靳涛如未按本调解书履行支付义务,原告石家庄华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原告石家庄华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其他各节,互不追究五、案件受理费17303元,减半收取8651.5元,由原告石家庄华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4351.5元,被告河北银骏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爱骏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靳涛负担4300元(于2021年1月25日前支付,直接转入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正大支行,户名为:李星,账号:6212260402005579766)。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时间 |
2021-08-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