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321********36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1311民初2347号
案号
(2021)苏1311执21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董杰欠原告万家银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截至2021年4月19日利息为39万元,后续利息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21年4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被告实际偿还之日止),定于2021年5月30日前给付20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200000元,于2021年7月30日前给付200000元,于2021年8月30日前给付200000元,余款19万元于2021年9月30日前付清,如被告按约履行,后续利息原告自愿放弃;如被告有任意一期未按约定期限足额履行,被告另承担违约金第2页/共2页50000元,原告可就全案标的额60万元的未履行部分、利息及违约金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二、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6-07
发布时间
2021-08-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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