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程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1025********2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1025刑初145号 |
案号 |
(2021)湘1025执4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人陈程华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14日起至2021年3月13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21 |
发布时间 |
2021-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