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国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124********7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124民初8449号 |
案号 |
(2021)湘0182执24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乡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周国华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朱礼文支付劳务工资10 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周国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乡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08 |
发布时间 |
2021-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