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柴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826********0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0826刑初216号
案号
(2021)皖0826执18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松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柴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八百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折抵8日。即自2021年6月24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松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7-19
发布时间
2021-08-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