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6********422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226刑初313号
案号
(2021)皖1226执23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颍上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王振青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7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罚金145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10日起至2039年9月9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二、被告人王玉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6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罚金105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37年8月19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351三、被告人王玉奇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5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25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30年8月19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四、被告人王振亚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28年8月19日止)五、被告人王营彬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2日起至2025年9月1日止)六、被告人王海刚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17日起至2023年3月16日止)七、被告人王国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352个月,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30日起至2024年12月29日止)八、被告人王利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罚金5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22年4月19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九、被告人张秀军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9日起至2021年8月8日止)十、被告人王伟彬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4日起至2021年8月3日止)十一、被告人李继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21日起至2024年2月20日止)353十二、被告人张秀家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十三、被告人樊少龙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十四、被告人陈学连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11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十五、被告人王国爱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21日起至2023年8月20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十六、被告人王国全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十七、被告人王国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354(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18日起至2022年3月17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十八、被告人王亮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7日起至2022年3月6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十九、被告人宋孝杰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21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二十、被告人宋玉军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21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二十一、被告人樊少伟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21日起至2021年7月14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二十二、扣押的作案工具以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负责处理);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开设赌场罪中被告人王玉奇、王国春、王国全、王国爱、王亮、陈学连、宋玉军、宋孝杰违法所得150万元,355樊少伟违法所得8000元予以追缴。非法采矿罪中被告人王玉楠、王利违法所得85万元予以追缴。职务侵占罪中被告人王振青、王玉楠、李继成违法所得54万元予以追缴。对被告人王振青、王玉奇挪用资金罪中未归还的17.8万元予以追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颍上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7-01
发布时间
2021-09-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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