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潘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623********0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623民初1312号 |
案号 |
(2021)皖1623执44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潘浩自愿偿还原告郑丽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21000元,本息合计121000元,具体还款时间为:潘浩于2021年4月30日前偿还郑丽借款21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郑丽借款50000元,下欠郑丽借款5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给付清结;二、原告郑丽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1462元,由被告潘浩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8-17 |
发布时间 |
2021-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