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81********26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681民初928号 |
案号 |
(2021)湘0681执恢1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汨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于红欠原告彭婵本金10万元,利息4万元,合计14万元(后段利息按月息2%自2018年5月30起至履行完毕),限被告于红在判决书生效时十日内履行完毕。被告胡婷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00元,由两被告连带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汨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04 |
发布时间 |
2021-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