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印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321********15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陕0304民初204号
案号
(2021)陕0304执4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一、被告谢印杰于2021年4月7日之前偿还原告李玉龙借款138265元;二、若被告谢印杰于2021年4月7日之前不能完全履行给付义务,则从2020年4月7日起以未给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给付原告李玉龙利息至款项实际给付之日止;三、原告李玉龙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66元,减半收取1533元,由原告李玉龙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1-04-16
发布时间
2021-09-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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