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印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321********1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304民初204号 |
案号 |
(2021)陕0304执4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一、被告谢印杰于2021年4月7日之前偿还原告李玉龙借款138265元;二、若被告谢印杰于2021年4月7日之前不能完全履行给付义务,则从2020年4月7日起以未给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给付原告李玉龙利息至款项实际给付之日止;三、原告李玉龙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66元,减半收取1533元,由原告李玉龙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时间 |
2021-09-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