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黔东南州鑫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03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湘0902民初336号 |
案号 |
(2018)湘0902执1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由被告黔东南州鑫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湖南银丰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苗木款60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600万元货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从2017年3月10日起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被告蒙发文对以上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被告黔东南州鑫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湖南银丰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40万元及利息(其中25万元保证金的利息自2016年7月11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15万元保证金的利息自2017年3月10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驳回原告湖南银丰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8300元,财产保全执行费5000元,共计33300元,由被告黔东南州鑫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蒙发文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8-03-05 |
发布时间 |
2018-05-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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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蒙发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6200903322945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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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28号公园1号3栋2单元1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