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彭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981********692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902刑初42号
案号
(2022)湘0902执2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彭英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二、责令被告人彭英退赔被害人王卫芬人民币19820元。(被告人彭英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彭英的刑期自2019年10月24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止。所判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2-02-11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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