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彭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981********69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902刑初42号 |
案号 |
(2022)湘0902执2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彭英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二、责令被告人彭英退赔被害人王卫芬人民币19820元。(被告人彭英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彭英的刑期自2019年10月24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止。所判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2-02-11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