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石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327********4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327民初2276号 |
案号 |
(2021)豫0327执32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益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强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张石峄支付徐廷中借款本金10400元及以104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自2020年,12月26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二)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张石峰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张石峰支付诉讼费9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2-09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