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海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124********5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124民初4612号 |
案号 |
(2021)皖1124执20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全椒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高海涛欠原告安徽全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金3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0000元本金为基数自2019年10月2日起按照日利率0.05%计算),于2020年12月28日前偿还5000元、2021年1月28日前偿还5000元、2021年3月28日前偿还5000元、2021年6月28日前偿还5000元、2021年9月28日前偿还5000元,下剩本金5000元及利息于2021年12月28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如被告高海涛任意一期未能按期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原告安徽全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下剩的全部本息向法院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50元,由被告高海涛承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全椒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8-13 |
发布时间 |
2021-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