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124********10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124民初1378号 |
案号 |
(2021)皖1124执17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全椒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涛支付原告汪仁军欠款及律师费合计1万元,自2021年5月起于每月的25日前支付800元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如被告吴涛有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支付义务,原告汪仁军有权就被告吴涛未支付的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吴涛就未支付的欠款自2021年4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至欠款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7元,由原告汪仁军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全椒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7-05 |
发布时间 |
2021-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