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124********10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124民初1378号
案号
(2021)皖1124执17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全椒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吴涛支付原告汪仁军欠款及律师费合计1万元,自2021年5月起于每月的25日前支付800元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如被告吴涛有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支付义务,原告汪仁军有权就被告吴涛未支付的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吴涛就未支付的欠款自2021年4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至欠款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7元,由原告汪仁军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全椒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7-05
发布时间
2021-09-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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