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瞿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300********25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年汩民初字第00335号
案号
(2021)湘0681执8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汨罗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借款人黎念波欠原告翁泽怀借款本金42万元,原告翁泽怀同意被告瞿波承担本金28万元的清偿责任,已偿付原告翁泽怀4万元,剩余24万元分三次还清,即2014年5月31日前偿还8万元,2014年9月5日前偿还8万元,2015年2月11日前偿还8万元;二、如被告瞿波未能在上述期间偿还借款,则第一项协议内容无效,由被告瞿波在借款人黎念波所欠原告翁泽怀借款本金42万元内继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诉讼费7000元,减半收取3500元,由原告翁泽怀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汨罗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6-01
发布时间
2021-09-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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