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康军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421********28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421民初2434号 |
案号 |
(2021)皖0421执19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凤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康军健偿还原告郑瑞侠83671元,该款于2019年5月14日偿还3671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余款40000元在2020年12月30日前还清;二、如被告康军健未按照本协议第一项规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要承担4万元违约金;三、如被告康军健未按照本协议第一项规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郑瑞侠可就全部未履行部分及4万元违约金向法院申请执行;四、双方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892元,减半收取计946元,由被告康军健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凤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5-14 |
发布时间 |
2021-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