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苗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302********082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1302民初7207号
案号
(2021)苏1302执42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经双方确认,曹振、苗杰应返还陈茂含借款本金163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12月8日起计算至-2-实际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计算),曹振、苗杰定于2021年7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上述款项如有逾期,陈茂含可就全部剩余款项一并主张权利(已还款项优先偿还利息);三、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院依据该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院依据该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8-13
发布时间
2021-09-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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