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苏垦种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88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706执2906号 |
案号 |
(2021)苏0706执恢5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至2019年7月2日,被告江苏苏垦种业有限公司欠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借款本金4350035元、利息2561.47元,被告江苏苏垦种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于2020年9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本金20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200万元,其中每季度50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偿还剩余借款本息,其中前三个季度每季度偿还60万元,第四季度清偿完毕剩余借款、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及费用;二、被告江苏苏垦种业有限公司如有一笔借款不按期偿还,原告有权就剩余借款余额及利息向法院申请执行;3三、被告徐中书、张树莲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四、被告江苏苏垦种业有限公司如不按协议约定偿还借款,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并要求对抵押房屋江苏苏垦种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海州区板浦镇城北村房地产及被告徐中书、张树莲共有的位于新浦区朝阳东路12-1号楼1213室、1215室、1217室等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价款优先偿还上述欠款。案件受理费41621元,减半收取2081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江苏苏垦种业有限公司承担,于给付最后一笔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被告徐中书、张树莲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时间 |
2021-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中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700788895478T |
登记机关 |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1-1号楼1215室、121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