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省宿迁市方圆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3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214民初5919号 |
案号 |
(2021)苏0214执21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江苏省宿迁市方圆机械有限公司确认结欠无锡市苗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577375.05元,此款由江苏省宿迁市方圆机械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前支付100000元,于2021年1月10日前支付100000元,余款377375.05元于2021年2月10日前付清。二、如江苏省宿迁市方圆机械有限公司有一期未按约支付,则需另行向无锡市苗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3000元,且无锡市苗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可就江苏省宿迁市方圆机械有限公司未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违约金3000元一并申请法院执行三、双方当事人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892元、财产保全费3579元,合计8471元(此款已由无锡市苗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预交),由江苏省宿迁市方圆机械有限公司负担。江苏省宿迁市方圆机械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前将应负担的诉讼费用8471元直接支付给无锡市苗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经双方当事人在本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3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时间 |
2021-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爱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111423110744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宿豫经济开发区雪峰山路(卓圩街南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