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81********7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681民初1120号 |
案号 |
(2021)湘0681执8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汨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吴超欠李妙51200元本金属实,吴超应当向李妙支付本金51200元、利息2187元,本案案件受理费613元,共计54000元,吴超在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李妙34000元,在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剩余的20000元;二、若吴超未按时履行,李妙有权就剩余未还款项一次性向法院申请执行;三、此案就此了结,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汨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03 |
发布时间 |
2021-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