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681********76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681民初1120号
案号
(2021)湘0681执8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汨罗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吴超欠李妙51200元本金属实,吴超应当向李妙支付本金51200元、利息2187元,本案案件受理费613元,共计54000元,吴超在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李妙34000元,在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剩余的20000元;二、若吴超未按时履行,李妙有权就剩余未还款项一次性向法院申请执行;三、此案就此了结,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汨罗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6-03
发布时间
2021-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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