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宁齐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21********02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521刑初319号 |
案号 |
(2021)湘0521执24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邵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人宁齐峰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7月14日起至2021年3月13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邵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10 |
发布时间 |
2021-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