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国威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87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104民初2852号 |
案号 |
(2021)冀0104执45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河北国威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借款本金2456854.63元及利息、罚息、复利(2020年11月24日前的利息、罚息、复利为317904.61元,自2020年11月25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计付);二、被申请人于洋、郭泰、李月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被申请人河北国威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如不履行上述义务,申请人中国邺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有权以其名下位于正定县小客村村西(不动产权证书号为石正定国用(2015)第00081号)的土地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土地的价款优先受偿;四、案件受理费2899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4499元,由被申请人河北国威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于洋、郭泰、李月娥共同负担。五、本案执行费及其他评估拍卖等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9-14 |
发布时间 |
2021-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月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2728795336G |
登记机关 |
长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胜利北街48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