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金凯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011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104民初4092号 |
案号 |
(2018)冀0104执31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河北金凯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偿付原告河北省国富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截至2018年3月21日的利息370712.08元、罚息2287499.91元;并自2018年3月22日起至全部款项偿清日止,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支付利息、罚息;二、被告河北凯特饲料有限公司、杨秋增、李彩娥、杨永涛、聂亚南、杨海增、赵美书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代被告河北金凯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债务后,有权向河北金凯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追偿;三、驳回原告河北省国富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99438元,由被告河北金凯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凯特饲料有限公司、杨秋增、李彩娥、杨永涛、聂亚南、杨海增、赵美书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09-06 |
发布时间 |
2019-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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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永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58260114793X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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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綦村镇黑硇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