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殷红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622********19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522民初2192号
案号
(2021)皖0522执恢1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含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殷红根所欠张德胜工程款70000元,由殷红根于2019年6月30前付清;原告张德胜对逾期利息表示放弃;二、如殷红根未能按照上述第一项履行还款义务,张德胜有权要求殷红根立即偿还工程款7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70000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起诉之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三、张德胜对要求安徽乾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偿还责任的诉请表示放弃;四、安徽乾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案涉工程款中的53300元配合殷红根向张德胜支付。案件受理费780元(已减半收取),由张德胜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含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6-07
发布时间
2021-09-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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